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地方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意见》和市委四届三次全会审议通过的《重庆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精神,2013年12月下旬,重庆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市文化委、市卫生计生委“三定”规定。两个部门均已正式挂牌运行。至此,市政府新组建的市文化委、市卫生计生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三定”规定已全部制定完成。
为尽量缩短改革的过渡期,确保相关工作的平稳运行,这次制定新组建部门“三定”规定工作,尽量提高效率、压缩时间,比以往改革缩短 一半以上。制定过程中,重庆市编办与相关部门充分沟通,反复协商,认真听取分管市领导的意见,广泛征求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府法制办、重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文化执法总队等部门的意见和建议。从总体上看,这次新组建部门的“三定”规定有三个方面的特点:
一、切实转变政府职能
一是充分运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果,最大限度减少市政府部门对微观事务的管理。市文化委取消职责19项,市卫生计生委取消职责6项,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取消职责6项,共计取消职责31项。 二是进一步加大了向区县简政放权力度,将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由区县管理更方便有效的经济社会事项,一律下放给区县管理。三是切实承接好国务院下放的职责事项,完善部门职责体系。四是围绕保障民生和服务群众,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在市场监管方面,明确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要加强食品安全制度建设 和综合协调,要健全食品药品风险预警机制,构建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的机制。又如,在公共服务方面,明确市文化委要加强组织推进文化领域公共服务,大力促进城乡文化公共服务一体化,促进文化事业繁荣发展。
二、切实理顺职责关系
通过整合机构和职责,实现了部门职责的有机融合,切实解决了以往分散设置部门之间职责交叉、关系不顺、合力不够的问题。比如,将文 化广电、新闻出版管理机构进行整合,组建市文化委,解决了以往分散设置之间存在的职责交叉、合力不够等问题,在全国率先实现市与区县全面构建“大文化”管 理体制。同时进一步明确了市文化委、市卫生计生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与16个市政府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进一步理顺了职责关系。比如,在食品流通管理职责方面,明确市商委负责拟订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药品流通的监督管理,配合执行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
三、切实精简机构编制
严格贯彻执行中央要求,加大内设机构整合力度,尽可能精简机构编制。同时,对确需加强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编随事转、人随编走”的原则,从卫生、工商、质监部门划转人员编制,加强工作力量。
信息来源:中央机构编制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