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大力转变职能简政放权 打造精简效能服务型政府

访问次数: 1416                        发布时间:2014-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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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沈阳市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全力做好转变职能简政放权工作,充分释放改革红利,推动沈阳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加快建设精简效能服务型政府。

  根据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转变职能简政放权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市编办会同市政府研究室、市发改委等部门完成了向城区放权工作,牵头组织了向市场放权、向下级政府放权、向社会组织放权工作,成立了7个 调研组,深入各区、县(市)和各部门进行调研,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梳理了市直部门拟调整和各区、县(市)希望上级政府下放的权限,分析对比了国务院、广东省、省政府向城区放权目录等,研究市政府各部门的职权目录,借鉴广东等地经验,经与市直各部门反复磋商,起草了《沈阳市人民政府转变职能简 政放权实施意见》和《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职权项目的决定》。为了确保权责一致,会同市法制办、财政局、发改委等审核组成员对放权目录的合法性、配套性、可行性和同级立项、同级审批等方面进行了反复审查,提出了具体意见。

  目前,《实施意见》和《决定》已通过市委常委会审议,并正式实施,完成了转变职能简政放权工作。此次沈阳市33个部门共取消下放行政职权项目225项,该市力争用35年时间,使市政府审批项目减少三分之一左右,审批环节明显优化,审批行为明显规范,行政效能明显提高,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和社会创造活力,增强经济社会发展的内生动力,实现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

  下一步,市编办将继续指导督促市各有关部门正确把握改革的主要任务和重要环节,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和时限要求,结合沈阳实际,切实把 该放的权力放开放到位,把该管的事务管住管好。重点抓好转、接、放、管、优五个环节。一是优化政府职能和机构设置,保证转变职能转得稳、转到位;二是承接好国家及省里下放的权限,明令取消的审批事项要同步取消,下放给市级政府的权限要接住管好;三是把该放的权力放下去、放得稳、放到位,市各有关部门要 做好与各区县(市)的对接工作,强化指导服务,确保权力下放后工作不停、程序不乱、运行平稳顺畅;四是把政府该管的事情管起来、管到位,切实发挥监管作用,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同时要加强对各区县(市)的监督考评,防止下放权力被滥用;五是进一步优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提高服务 质量,为企业和社会提供最优的政务服务环境。(田斌)

 

    信息来源:中央机构编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