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政府深入推进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工作

访问次数: 1191                        发布时间:2014-01-09

[字体: ]

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为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大简政放权力度,青海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发出通知,要求省政府各部门继续清理行政审批项目。

  通知提出,各部门对现有行政审批事项以及日常管理中具有审批性质的其它事项等,要再次进行全面彻底的清理核实,列出完整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为保证目录真实准确完整,对每一项都要从项目名称、设定依据、实施机关等方面认真核对,并在机关内部公开征求意见。

  通知要求,各部门要按照《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明确提出的减少和下放投资审批事项,减少和下放生产经营活动审批事项,减少资质资格许可和认定,取消不合法不合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的总要求,最大限度地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原则上,国务院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省政府要相应的予以取消和下放;各部门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行政审批事项一律取消;直接面向基层和群众,由州(市)、县政府组织实施;转给市场 和社会的,任何一级不得截留。取消和下放的事项涉及修改法律法规的,按程序办理。

  通知强调,各部门要把进一步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摆上重要日程,针对社会反映突出的问题,抓紧研究提出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 项;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对违法设定行政许可、增设行政许可条件,以备案、登记、年检、监制、认定、认证、审定等形式变相设定行政许可,以非行政许可审批名义变相设定行政许可,以及违法设定行政许可收费或借实施行政许可变相收费的要坚决取消。 

 

    信息来源:中央机构编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