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关于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及时了解和掌握各单位机构编制情况,密切与各单位的联系,近日,宁波慈溪市编办出台《机构编制工作联络员制度》(以下简称《制度》)。
一是落实联络人员。《制度》要求全市各镇(街道)、市级机关部门和直属单位明确一名工作人员作为本单位和下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工作的联络员,负责经办机构编制具体业务。
二是明确工作职责。联络员的工作内容包括:学习宣传机构编制法律法规政策,做好机构编制实名制相关工 作,及时完成机构编制各类统计工作,及时反映本单位机构编制工作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矛盾,积极撰写机构编制调研文章和信息报道,协助办理本部门所属事业单位设立、变更、注销、年检登记相关手续。
三是建立培训机制。根据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知识更新、有关单位调整联络员的实际情况,定期和不定期的召开工作和业务培训会议,通报工作、交流经验、学习业务、提升素质、表彰先进、推动工作,促进联络员队伍整体业务能力的提升。(项奇科)
信息来源:中央机构编制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