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健全分工合理、运转协调、科学高效的物业管理工作体系,建立“责、权、利”相统一的物业管理网络,进一步强化各部门工作职责,形成主管部门“条”上行业指导和镇区园“块”上属地管理的合力,切实保障全区物业管理全覆盖工作顺利开展。近日,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印发了《关于印发通州区物业管理各职能部门工作职责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物业管理职责各职能部门分工。
《通知》明确,区住建局作为全区物业管理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全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相关政策和行业标准的落实;负责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初审、物业维修基金审核等工作;负责指导各地物业管理工作的日常监督;负责物业服务从业人员的培训等工作。区城管局负责住宅小区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及时有效清运;负责依法查处城市管理领域内市政、绿化、市容环境卫生等方面的违法行为。区公安局负责指导镇区园、物业服务单位科学设置小区停车位及物业管理区域内的行车路线;加强对外来人口和宠物饲养工作的管理;定期对物业管理区域内消防设施和消防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等。区委宣传部负责对全区物业管理全覆盖工作的宣传报道,正确开展舆论监督;开展丰富多彩的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基本知识宣传,提高社会各界对物业管理的认知率。区监察局负责镇区园及相关职能部门物业管理全覆盖工作的考核监督、责任追究。
《通知》要求,信访、司法、财政、人社、卫生、审计、安监、物价、地税、工商、环保、规划、民政、教育、质监、机关工委、团区委等相关职能部门,分别在协调群众信访问题、调解物业管理矛盾纠纷、全覆盖资金拨付、规范物业管理用工行为、传染病防控和除“四害”、财政性资金使用、物管区域内的安全管理、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税收减免、营业执照核发、小区周边环境保护、改造公益配套性用房的规划审批、社区建设、电梯安全监督管理等方面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分工协作,共同抓好全区物业管理全覆盖相关工作。(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