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涪陵区编办“三个三”措施确保机构编制总量只减不增

访问次数: 1290                        发布时间:2014-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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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重庆市涪陵区制定三个三措施,进一步夯实基础、严格制度、落实责任,确保机构编制实现总量控制,只减不增的工作目标。 

  第一夯实三个基础。一是加强实名制管理,管好基础数据。以机构设置、核定编制、核定职数、实有人员信息四个方面为重点,狠抓数据的录入、核对和 检查,确保数据真实准确齐全。二是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抓好专题培训、主题教育和日常宣讲,营造编制就是法律的良好氛围,促使广大干部职工自觉把思想行动统一到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的要求上来。三是加强自身建设,提升工作能力。引导干部职工进一步树立大局、服务和争先三个意识,不断提升执行、创新和统筹三个能力,创建学习、服务、效能三型机关。 

  第二严格三项制度。一是严格用编申报制度,机关事业单位在核定的编制内补充工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申报使用编制计划。二是严格三个一制度,凡 是按规定的权限由机构编制部门审批的事项,由区编委审定、区编办一个部门承办,由党委、政府主管机构编制工作的领导一支笔签批,由编委及其办事机构一 家行文。三是严格余编警示制度,针对各单位的人员编制情况划出编制预警线,对余编有限、即将满编的单位发出警示信息,敲响控编警钟,以确保各机关事业单位保持合理的人员结构,避免出现干部断档和积压。 

  第三落实三个责任。一是落实用编单位责任,用编单位必须保证反映的情况、提供的材料真实准确。二是落实联动部门的责任,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等 联动部门需保证提供的相关数据和情况真实准确。三是落实机构编制部门责任,实行分管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员三级联动,层层把关负责。同时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实行责任倒查,确保责任落到实处。(李欣)

 

    信息来源:中央机构编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