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昭通大关县编办“四举措”确保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

访问次数: 1373                        发布时间:2014-03-10

[字体: ]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的目标要求,严格人员编制管理,云南省昭通市大关县编办四举措确保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不断提高机构编制管理水平。 

  一是实行编制动态管理,建立多部门的协调工作机制。坚持在县级政府的统一协调之下,会同组织、人社、财政等相关部门联合审批,坚持做到资金、 编制、人员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由县编办审核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数量和实有人数;县人社局审核纳入统发工资范围的人员工资、津补贴标准和离退休费;县财政局审核单位工资预算并办理行政事业单位工资的拨付事项。

  二是规范机构设置,严格控制机构总量。规范审核审批机构申请事项,坚持两个不突破,实行撤一建一、总量控制、合并组建的原则,在上级编制部门规定的机构限额内严格控制调整机构数量。

  三是实行编制使用申报制度。各机关事业单位每年年底向县编办申报下一年度用编计划,经县编办调研后提交县编委会统一审批,对未上报用编计划的单位原则上不考虑下一年度用编事宜。

  四是严格审核编制申请,促进人员合理流动。坚持空编退一进一、满编先出后进、超编只出不进的办法,对单位申请编制严格审核。加大空编单位补充人员由超编单位划转,促进人员合理流动,确保人尽其才、才尽其用,进一步规范人员流动的途径和方式。(张瑞)

 

    信息来源:中央机构编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