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县级工商、质监、食药监执法证将实现“三证统一”

访问次数: 1183                        发布时间:2014-05-16

[字体: ]

宣城市县级(市、区)工商、质监、食药监部门职能已整合,组建为市场监管局,为保障和监督新部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省政府法制办及省工商、质监、食药监局近日联合下发通知,明确行政执法证件三证统一有关事项,确保今年630日前全面完成证件换发工作。

  根据规定,县(市、区)市场监管局行政执法人员应当统一申领《安徽省行政执法证件》,执法类别为市场监管,合并行使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 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三部门的执法职能。有关人员需先申请参加资格认证统一考试,成绩合格取得市场监管类别的行政执法资格后,方可领证。统一考试将 在今年的5月份和10月份各举行一次,具体事务委托设区的市政府法制办会同工商、质监、食药监局承担。

  因客观原因不参加统一考试的,也可持仍在有效期限内的三类原执法证件,直接申请换发市场监管(工商)”市场监管(质监)”市场监管(食药监)”类别的《安徽省行政执法证件》。

  目前,公共行政法律法规知识考试大纲和工商、质监、食药监专业法律知识培训考试范围(题库)已经在省法制办和三家省级部门网站公布,宣城市正按要求抓紧进行相关培训。(宣城新闻网)

 

    信息来源:中安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