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门市“三指导”镇村便民服务中心

访问次数: 1198                        发布时间:2014-06-06

[字体: ]

为进一步完善服务体系,优化镇村便民中心业务设置,海门市根据服务事项多少、工作量大小及职能集中程度,以“以人为本,便民利企”为宗旨,坚持“资源共享,集中管理”的原则,对试点乡镇便民中心实现分类业务指导:   

一是常驻指导。对面向基层服务企业,业务范围面广量大的部门单位,如社保、医保、国税、地税等,行政服务中心将分别委派窗口业务能手1-2名专门到试点乡镇便民中心窗口常驻指导业务工作开展。

二是定期指导。部分职能部门本身在各区(街道、乡镇)、村(社区)有派出机构的或有专人专职负责事项办理的,如国土、工商、民政等部门,采取定期指导的形式。

三是综合指导。对于服务事项比较单一,工作量较小,职能非常集中的部门单位的相关事项可按照区镇工作实际需要,相应开展培训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