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全面启动市级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工作

访问次数: 2667                        发布时间:2014-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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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今年4月省政府开始推行省级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工作以来,我市根据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指示要求,认真研究省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积极谋划推行市级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工作,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5月份以来,市编办联合市直有关单位积极开展前期调研准备工作,明确了总体思路、工作步骤和责任单位,制定了时间表,确保今年市级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取得实效,明年将在市、县两级全面推进。 

按照省里要求和做法,此次行政权力清理对象范围主要包括市政府工作部门、部门管理机构、派出机构和直属事业单位、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以及行使行政权力的其他市直单位。清理事项包括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规划及其他权力等10类事项。

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任务共有七项:一是全面摸清行政权力底数。依据法律法规规章、“三定”规定等规范性文件,对现有行政权力进行全面梳理,逐条逐项分类登记,以清单方式进行列举。各相关部门要对照文件中明确的项目,该取消的全部予以取消,该承接的主动衔接落实。二是重点清理行政权力事项。开展现有行政权力取消、下放、整合、优化、转移、冻结等调整规范工作。三是探索行政权力对应责任。按照权责一致、有权必有责的要求,探索建立与政府部门行政权力相对应的责任体系。四是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表。对现有行政权力绘制运行流程图,优化运行程序,简化办事环节,提高运行效能。五是依法公开行政权力清单。六是建立权力清单运行平台。整合现有电子政务网络资源,建设行政权力“一库四平台”,即行政权力项目库,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平台、政务公开服务平台、法制监督平台、电子监察平台。七是健全权力运行配套机制。主要有推行权力规范透明运行、实行企业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和企业依法承诺制,强化权力制约监督、严格责任追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