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县编办认真做好党内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访问次数: 1406                        发布时间:2014-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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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根据县委办党内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要求,海安县编办对1978-2012年期间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审查清理。在工作开展过程中,该办突出“实”“准”“慎”,确保了清理审核工作的顺利开展。

加强组织突出“实”。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科室人员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同时结合编办工作实际,制订了《海安县编办党内规范性文件清理审核工作方案》,科学分解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审核分类标准、程序、方法,并提出具体工作要求,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任务。

严格分类讲究“准”。各科室责任人严格对照宣布废止、宣布失效、予以修改、继续有效四个分类标准,逐字逐句研究分析每份文件,弄清是否存在的不适应、不协调、不衔接、不一致问题,稳妥提出清理意见,切实做到理由充分、证据确凿、意见适当,确保规范性文件立有准则、废有依据、改有目标。

科学审查做到“慎”。一是对所清理文件的制定依据有效性不好把握的,及时向对口上级部门进行请示;二是对与几个部门联合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做好沟通协调,进行研究处理,谨慎提出清理意见,并说明理由。最终上报县委办清理结果为:宣布废止文件1份、予以修改文件1份、继续有效文件10份,圆满完成了文件清理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