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启东市编办牵头开展事权下放工作调研

访问次数: 1368                        发布时间:2014-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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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确保行政事权“放得下、接得住、运转得好”,厘清市、镇(区)政府层级间的关系,1020,江苏省启东市编办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名义牵头组织法制办等部门对我市先行试点的吕四港镇事权承接情况进行了实地调研。

作为省经济发达镇改革试点镇,201210月,启东市人民政府赋予吕四港镇518项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其中362项行政处罚权由吕四港镇综合执法局代表镇人民政府行使;其余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权均进入吕四港镇便民服务中心,实行“一站式”服务。当日,调研组重点听取了吕四港镇便民服务中心、综合执法局、社会管理服务中心等“三大平台”的建设情况:吕四港镇便民服务中心代表镇政府在辖区内办理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和相关公共服务情况;综合执法局在城市管理、规划建设、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市场监管等方面实施区域性综合执法情况;社会管理服务中心在完善社会管理体系和强化源头治理方面的创新举措。相关部门就吕四港镇在权力承接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以及如何进一步规范程序、优化服务,进行了深入的交流。

通过深入调研,下阶段,启东市编办将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进一步理顺市与镇(区)、市级部门与镇(区)的职责关系,夯实依法向基层放权的基础。按照“放得下、接得住、运转得好”的原则,凡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由基层管理更方便有效的经济社会事项,一律下放基层管理。省级经济发达镇、沿海前沿地区重点中心镇、市级中心镇将率先推行统一受理、集中办理镇(区)辖区范围内所有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实行“一次性申请、一次性告知、一次性受理办结”的“一站式”服务,进一步明确审批权限、精简流程、优化服务,提高审批效能;率先推行综合执法;率先完善社会管理体系。以“三大平台”为抓手,最大限度地激发基层政府的发展活力。(启东市编办  沈峻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