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海口市编办开展“四项服务”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

访问次数: 1240                        发布时间:2014-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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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积极稳妥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海南海口市编办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分类实施意见和指导目录,结合海口实际,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分类原则、范围和标准,开展政策解读、类别划分、走访反馈、沟通协调四项服务工作:

  一是做好政策解读服务。根据中央、省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相关要求,结合海口实际,制定下发了《关于 开展海口市市属事业单位分类工作的通知》,明确分类工作的分类原则、分类范围、类别划分、类别认证及工作要求。同时转发《海南省第一组事业单位分类参考目录》,印发《事业单位分类工作资料汇编》,为各部门做好事业单位类别划分工作提供政策依据。

  二是做好类别划分服务。坚持以社会功能作为分类的唯一标准,以是否承担行政许可、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裁决等职能严格控制划入行政类事业单位数量,以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是否营利为目的合理确定划入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名单,坚决防止公益一类向行政类、经营类向公益二类的问题出现。

  三是做好走访反馈服务。事业单位类别初步划分后,积极征求各主管部门及下属事业单位的意见和建议。对有意见和建议的单位,由办分管领导亲自带队,进行逐一上门走访,及时做好意见反馈和解释工作,确保分类工作有序、平稳、扎实推进。

  四是做好沟通协调服务。坚持先易后难,区别对待的原则,对于难以分类或无法确定分类意见的单位,该办主动协调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并积极与省编办及周边市县编办进行沟通联系,相互学习交流和借鉴分类经验,提出科学合理的分类意见。(李积深) 

 

    信息来源:中央机构编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