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乌鲁木齐市委编办不断加强机构编制监督管理工作

访问次数: 1239                        发布时间:2014-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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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乌鲁木齐市编办在新形势下,积极转变工作观念,秉承审批与监管并重的理念,采取多种措施,不断强化机构编制监督管理工作。

  一是转变工作观念。在日常管理中,将机构编制和职能的调整优化与机构编制管理规定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跟踪问效紧密结合起来,把机构编制审批与监督检查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确保市委、市政府和市委编委有关机构编制决策得以落实,避免出现重审批、轻监管的现象。

  二是主动加强宣传。充分利用宣传板、编办网站、新闻媒体及事业单位法人培训等途径,积极开展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宣传工作;另一方面,在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和年底集中考核工作,以及办理各部门、单位机构编制调整事项过程中,主动加强沟通、交流,促进各部门、单位遵守机构编制纪律的自觉性不断提高。

  三是注重协调配合。建立内部协同配合机制,把监督检查工作寓于机构编制管理的全过程,针对部门提出的机构编制调整事项,事前进行认真地研究论证,在机构编制事项办理后,认真做好跟踪评估工作,及时了解办理事项落实情况和职责履行情况、机构编制使用效益等,进一步提升机构编制管理水平。

  四是创新监管方式。在每年开展集中性机构编制检查的基础上,健全机构编制日常监督管理工作机制,采取常规检查、专项检查、定期抽查、联合检查等方式,加大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力度,及时纠正发现的问题,并把检查结果作为检查对象机构编制调整的重要依据,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到实处。

 

    信息来源:中央机构编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