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纪委新设“纪委的纪委” 内部机构调整和整合

访问次数: 1095                        发布时间:2014-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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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天从市纪委了解到,为增强办案力量,合肥市纪检监察机关对内部机构进行调整和整合,在原有的三个纪检监察室的基础上,新增设第四、五、六纪检监察室,同时撤销部分机构,设立党风政风监督室,新增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

  据了解,本次内设机构调整内容主要包括撤销办公厅和监察综合室,设立办公厅;撤销党风廉政建设室、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室(市政府纠风办)、 执法一室和执法二室,设立党风政风监督室(市政府纠风办);新增设第四、第五、第六3个纪检监察室,新增设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此外,撤销宣教室和干部室,设立宣传部组织部

  调整后,市纪委机关、市监察局设16个职能机构和机关党委,具体为:办公厅、组织部、宣传部、研究室(法规室)、党风政风监督室(市政府纠风办)、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至第六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巡查办公室、机关党委。

  相关负责人表示,机构调整,既有利于上下工作对口协调和衔接,又突出了反腐败工作重点,加强了案件查办工作力度,体现了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据悉,新设立的党风政风监督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工作职能的表述,基本参照省纪委的表述,同时也结合了合肥实际,涵盖面更大,界定更清楚,比较符合实际,也便于操作。

  值得注意的是,新增的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堪称是纪委的纪委,负责监督检查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章以及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

  新设立的第四、第五、第六纪检监察室的职责与一、二、三室的职责相同,都是监督检查联系单位、地区县级领导班子及市管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章以及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

  不过,区别在于,第一至第三纪检监察室联系县()区;第四、五、六纪检监察室联系市直部门、企事业单位、高校、省部属驻肥单位。

  打铁还须自身硬,要执纪为民、取信于民,必须打造一支过硬的纪检监察队伍。相关负责人表示,对市纪检监察机关内设机构进行整合优化,目的在 于转变职能、明确职责、突出主业和工作重心,减少机构重叠和职能交叉。同时将人员配置向办案和监督工作倾斜,对于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护航经济社会发展有积极作用。

 

    信息来源:合肥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