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明年起省属中专学校专业设置实行属地管理

访问次数: 769                        发布时间:2014-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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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教育厅昨天发出相关通知,进一步规范中专、高职院校专业设置,学校新设国家严控专业需报省教育厅备案后开设。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办学资质清查工作实行属地管理。

  从2015年起,省属中专学校、高职院校(中专部)的专业设置实行属地管理。中等职业学校新设医药卫生类、保安、学前教育等国家严控专业,按有关文件规定,由各市、省直管县教育局审查办学资质并提出申请,经省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同意后,报省教育厅备案后开设。

  从2015年起,省属中专学校、高职院校(中专部)的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办学资质清查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各市、省直管县教育局将对辖区内2015 年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办学资质,进行清查工作。清查工作结束后,对辖区内已纳入全国系统的、具备举办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办学资质的学校和具备招生资格的专业,于2015320日前以正式文件形式印发,并在教育局官方网站上向社会进行公布。省教育厅将于20154月份向社会集中公布2015年具备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办学资质学校名单、具备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国家严控专业招生资格的学校和专业名单,以及各市、省直管县公布具备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办学资质学校及招生 资格专业名单链接地址等。未经办学资质清查通过并公布的学校和专业,2015年不得招生。

 

    信息来源:中安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