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探索建立区域治理补偿制度

访问次数: 662                        发布时间:2014-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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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发文要求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管理。强调要加强产地管理,将划定食用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对污染严重的农产品产地,研究建立区域治理补偿制度,确保皖产农产品优质安全。

  环境遭到破坏,会直接威胁农产品品质。文件强调,各级政府要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健全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农业、环保、水利、国土资源等 加强协作,做好农产品产地环境安全区划、监测普查和产地污染治理。加强农业投入品废弃包装物管理,减少产地环境污染。严格农业投入品监管,指导农产品生产者科学、规范使用农业投入品。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大力发展优质品牌农业,支持发展优质安全农产品生产,推广生态环保种植养殖技术和绿色防控技术。

  对当前农产品生产存在的突出重点问题,我省将深入开展农产品及农业投入品专项整治,集中力量解决农兽药残留超标、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产地重金属污染、假劣农资等问题。加强畜禽屠宰环节质量安全监管,强化生鲜乳生产和收购运输环节监管。

  为落实责任,我省将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完善责任体系,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约谈和通报制度。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要严格追究直接责任人和领导者的责任。

 

    信息来源:安徽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