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0月份以来,启东市按照中央、省、市要求,认真落实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各项任务,通过优化审批流程,规范审批程序,提高行政效能,提高了简政放权的“含金量”。
一是梳理权力清单,明晰政府职权。启东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对政府各部门的行政权力进行全面梳理,按行政权力事项进行科学分类,梳理明晰政府职权,编制市级行政权力和行政审批事项。同时,在承接江苏省、南通市级下放审批事项的基础上,经过努力,市级全面取消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对“一件事情多部门办理”、与改革要求不相适应的权力事项进行进一步整合,进一步减少了中间层级和交叉环节,优化了审批流程,规范了审批程序。
二是推进事权下放,加强基层政权。根据“放得下,接得住,运转得好”的原则,将直接面向乡镇、园区、街道,且由基层管理更方便有效的经济社会管理事项分批下放,目前我市已下放吕四港镇事权518项,下放近海镇(滨海工业园)等3个“区镇合一”区(镇)事权196项。通过依法逐步赋予省级经济发达镇、沿海前沿地区重点中心镇、市级中心镇部分县级行政审批权限,最大限度地激发基层政府的发展活力。
三是加强平台整合,提高行政效能。去年底我市在政府机构改革中,将原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的职责、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的职责整合,组建了市政务中心,作为市政府派出机构,积极探索创新服务方式,提升行政效能。今后凡涉及两个及两个以上部门审批的项目,由市政务中心牵头,全部实行并联审批,深化建设项目“三个一”联合审批模式。今年4月份,我市已率先在南通县(市、区)开出第一张集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于一身的营业执照。由此标志着我市正式开始施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沈峻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