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沧州市编办把握关键环节严控机构编制

访问次数: 1898                        发布时间:2015-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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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沧州市编办坚持改革和管理两手抓,进一步强化机构编制前置管理,多措并举,确保机构编制和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

  一、严控总量。认真落实《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工作责任书》目标要求,行政编制不突破中央和省下发的总额,事业单位不突破2012年底总量基数,并在总量内有所减少。

  二、把住入口。进一步强化编制的刚性约束,严格编制使用核准,强化两条红线,即:严格在空缺编制内核准用编计划,对超编单位只 出不进,满编单位先出后进、空编单位按计划进,用编数量严格控制在机关事业单位自然减员总量内,并鼓励部分公共服务职能通过购买服务交由市场和社会力量承担。

  三、盘活存量。推进市县机构瘦身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进一步精简压缩、调整规范机构编制,将有限的用编资源重点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事业发展需求。

  四、强化制度。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两办《关于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的通知》要求,坚持多撤少建的原则,严控机构设置;坚持先核准职数、后调整配备的原则,严格规范职数配备;坚持先核编、后进人超编单位只出不进、满编单位先出后进、缺编单位按需进人的原则,深化 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有效发挥编制管理的总开关作用。

  五、加强督查。进一步建立健全机构编制评估、监督、考核制度,着重强化机构编制调整事项的跟踪问效,对新调整机构设立运转情 况、人员配备情况、履行职责和工作成效情况及对现行机构调整的意见和建议等进行督查,确保机构编制调整事项事前调研、事中审批、事后跟踪问效三位一体管理落到实处。(肖勇、杨英杰)

 

    信息来源:中央机构编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