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城乡低保标准持续提升

访问次数: 502                        发布时间:2015-07-21

[字体: ]

720,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今年上半年,我省创新机制,加大社会救助力度,城乡低保保障水平继续提升。城市低保月平均保障标准446元,农村低保月平均保障标准257元,分别较去年同期增长8.5%11.17%

  截至6月,全省城市居民月享受低保人数68.6万人,农村低保当月保障对象197.66万人。城市低保月平均保障标准446元,人均月补差 335元,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8.5%9.1%;农村低保月平均保障标准257元,人均月补差150.5元,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11.17% 12.06%。确保资金投入的同时,我省健全社会救助运行机制,通过多部门信息共享,构建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目前,省民政厅、省公安厅已签订信息共享协议。

  临时救助和医疗救助等专项救助制度是社会救助体系的重要内容。今年上半年,省政府就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发出通知,进一步明确临时救助对象范 围,优化审批程序和救助方式,细化救助标准。上半年,全省共实施临时救助5.5万户,同比增长44.6%;支出资金7134万元,同比增长83.9%。城 乡医疗救助方面,今年重点加大对重病、重残儿童的救助力度,救助病种范围进一步扩大。截至6月,医疗救助共支出救助资金5.1亿元,惠及城乡困难群众 115万人次。

 

    信息来源:安徽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