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安徽省或立法

访问次数: 519                        发布时间:2015-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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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法》列入2015年立法预备项目,法律修改中可能对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作出规定,我省也将及时启动《安徽省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条例》立法程序。

  记者获悉,至2014年底,我省土地流转面积3393.14万亩,其中耕地2541.7万亩,较全国平均流转率30.4%高出10.69个百分 点。到今年3月底,流转面积又增加166.84万亩。当前还存在流转不规范、方法不当、社会化服务跟不上等问题,需要进一步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省人大常委会农工委相关人士介绍,依法规范土地经营权流转,保障重大农村改革于法有据,制定我省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地方性法规,十分必要。

  会议透露,目前全国人大常委会已将修改《农村土地承包法》列入2015年立法预备项目,视情在今年或以后年度安排审议,法律修改中可能会对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承包期限等关键问题作出规定。省人大常委会农工委将关注该法律修改情况,提出我省修改意见,待法律修订后,及时建议 正式启动《安徽省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条例》立法程序。

  此外,为适应现代农业和土地规模化经营发展需要,我省积极支持新型农业主体发展用地,但严禁随意扩大设施农用地范围。比如以农业为依托的休闲观光度假场所、各类农庄、农家乐等用地,按建设用地管理。

 

    信息来源:安徽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