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中央、省、市编办控编减编专项督查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实现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目标,丰县编办采取三项举措,扎实推进控编减编工作。
一是明确任务,加强领导。根据中央、省、市有关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精神和加强控编减编工作要求,丰县编办高度重视,将控编减编任务编入全县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根据中央、省、市控编减编的要求,全县各级行政编制(含政法专项编制)总额控制在中央、省核定的限额内,事业编制总量以市编办核定的编制数为基数,确保到2017年底实现只减不增目标。
二是摸清底子,掌握余缺。控编减编工作紧紧围绕本届政府任期内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这一总目标展开,需进一步加强对各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摸清各单位编制数、编制结构、领导职数、在编人数、缺编情况等底数,对空余的编制做到心中有数,为收回空编打下基础。
三是创新体制,制定方案。创新体制,深入调研,向深化改革要编制、向科学管理要编制。同时用好用活现有编制资源,充分挖掘现有人员编制潜力,实现人员编制效用最大化。根据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制定《丰县机构编制控编减编工作方案》,在制定控编减编方案时根据行政机构规模、事业机构类别及工作性质等不同特点,有针对性地进行测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