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近日,丰县印发了《县政府关于印发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丰政发〔2015〕48号)文件,明确我县将加快建立科学有效的监管机制,切实做到“放活”“管好”。
一是对取消和转变管理方式的行政审批事项不变相审批,对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坚持权力与责任同步下放,调控与监管同步加强。
二是工商登记前置改后置审批事项,按照宽进严管、放管并重的要求,协同有关部门进一步明确部门监管职责,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完善信息共享机制。
三是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纳入政务服务平台依法规范管理,优化流程、简化手续。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旨在大力推进行政机关工作重心从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实现从规范主体资格为主向规范主体活动行为、评估活动结果为主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