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洛阳市坚持“控简调管”并举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访问次数: 1993                        发布时间:2015-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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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河南省洛阳市按照中央、省关于立足全面深化改革、严控机构编制和财政供养人员的新常态,深刻把握当前机构编制以有限为核心的资源特性,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推行控、简、调、管四项措施,充分挖掘现有编制人员潜力,实现了人员编制效用最大化。 

  一是就是严控总量,所需编制必须在现有编制总量内调剂解决。制定《洛阳市行政事业编制控编减编方案》,落实市党政机关编制、事业编制精简的目标和任务,严控财政补助事业编制增量,严格执行控编补员审批制度,全面做到机构编制只减不增。 

  二是就是精简整合,加大对机构编制综合设置和精简整合力度。在机构编制改革中,对职能弱化、任务减少的事业单位予以整合减编,人员只出不进,对有空余的编制,均由市编办进行统筹调配使用到职责增加较多、任务较重的单位。对新增工作任务的部门和单位,引导尽量利用现有机构、编制、人员完成, 确需增加编制补充人员的,首先在本单位现有人员中调剂解决,如确不能解决的,经市编委会研究同意后,由市编办在集中统一管理的编制中予以调剂。 

  三是就是动态调剂,通过跨地区、跨层级、跨行业调剂,改变目前一些领域编制配备不均衡、结构不合理、人员素质偏低的状况。建立编制回收蓄水池使用调度室,回收职能弱化、编制使用效率不高等单位的编制,适当增加新增职责较多、任务较重等单位的编制。 

  四是就是规范管理,通过探索制定机构编制标准,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减少主观随意性,提高机构编制工作的科学性、权威性和约束力。探索建立机构编制跟踪问效和使用评估机制,按照适当增减、整合优化的原则,加强编制宏观管理,及时调整机构编制配置。

 

    信息来源:中央机构编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