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海安县编办创新举措做细做实机构编制责任审核工作

访问次数: 1961                        发布时间:2015-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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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海安县自2008年江苏省海安县开展“三责联审”工作以来,已经对132名领导干部进行了用人责任审查、机构编制责任审核、经济责任审计。为了确保机构编制责任审核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海安县编办围绕审核要求,不断完善审核内容,创新工作举措。

一、审核内容个性化。针对审核对象的情况不同,实行审核方案的个性化设计。三定方案的实施、实名制管理、中层职数使用程序、机构编制纪律的执行为必审项目。涉改单位,增加审核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执行情况、内(下)设机构设置情况、编外人员清理规范情况等项目;区镇增加审核经济目标责任书的执行情况、体制运行情况、借进借出人员情况、编外人员规范使用情况等项目;涉及机构编制事项调整单位增加审核在重大机构编制事项调整中明确的履职目标完成情况等项目。

二、审核形式多样化。为了客观全面地调查分析审核单位的情况,通过多渠道、多层面、全方位的调查比照,确保审核工作的客观公正。进点会上对审核对象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履职情况开展民主测评;会后进行班子成员、中层和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服务对象代表个别座谈和走访;现场查阅机构编制相关资料。同时与纪检、组织、财政、人社、审计整体联动,资源共享,准确查找问题、发现问题、落实整改。

三、审核结果精细化。通过周密的方案、细致的审核,确切的依据,从被审对象的职能履行、机构编制使用、机构编制纪律执行等方面出具审核报告,并将存在问题逐项、逐条,到单位、到人头详细列明,出具存在问题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时限。将审核报告向县委、县政府、县编委领导汇报,并抄送纪检、组织、财政、人社部门,作为工作实绩考核、干部选拔任用、机构编制事项调整、评优表彰奖励和实施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并存入被审对象个人档案。对在审核中发现的带有普遍性、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进行研究分析,形成综合报告,为领导议事决策提供参考,彰显机构编制审核结果的严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