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编委依据“两单”制定新“三定”

访问次数: 5226                        发布时间:2015-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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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编委在新一轮机构改革方案实施后,对市政府各部门及直属事业单位全面重新开展“三定”。在“三定”制定过程中,充分依据新出台实施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建设成果,重新界定各部门职能,依据职能,重新核定人员编制。

一、全面转化“两单”成果,科学梳理部门职能

研究印发《关于三定规定部门职责梳理的指导意见》。从去年下半年开始,组织对各部门(单位)开展职责梳理,明确共性职责、内部权力、外部行政权力。把两单制度建设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果充分运用到职能梳理上,依法合理配置部门职能,全面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市政府2129项外部行政权力全部分解落实到各部门的三定中去,保障“两单”落地生效。明确界定各部门划入、取消、划出、增加或加强的职责;全面、具体、清晰、准确地界定各部门承担的主要职责,合理将主要职责分配到各个内设机构中去。在三定审核过程中,进行了认真比对,确保职责界定科学合理:比对权责清单,确保职责界定不错位;比对省对口部门职责,确保上下对接顺畅;比对以往工作职责,确保工作连续不缺位,确保职权法定,权责匹配。

二、研究出台定编办法,合理核定人员编制

此轮“三定”中,在现有编制总量内,对市政府所有工作部门和直属事业单位全面重新核定编制。在认真调查研究、反复测算论证、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关于市政府机构改革三定中人员编制核定标准的意见》,提出了两个核定办法(分类综合法、要素合成法),即以部门承担的职能,特别是“两单”建设中梳理的权力事项为基本依据,综合考量部门承担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情况、责任大小和在改革发展稳定方面承担的职责任务情况等因素,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合理核定人员编制,促进人员编制资源效用最大化。在核定人员编制时,还综合权衡和考虑了兄弟市同类部门(单位)编制所占比例、部门下属执法监督和信息调研等事业单位设置和编制核定情况。通过编制动态调整,为职责任务加强的18个部门合理调增了编制,如环保、安监、旅游、法制、交通等。

三、加大整合力度,综合设置内设机构

适应部门职能转变的要求,按照“大科室”要求,进一步优化结构,内部整合,设置精干高效的内设机构。厘清内设机构职责任务,把各部门(单位)主要职责分解、细化、落实到各个内设机构中去。合理确定内设机构数量,根据履行职责的需要和工作任务变化,实行综合设置。加强综合性职能科室,压缩机关自身管理和后勤服务性科室。此轮“三定”中,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性机构不设专门办事机构,明确相关科室承担其具体工作。对改革中涉及调整变动部门的内设机构领导职数,根据其职能配置和人员编制规模,从严从紧核定。市财政局(国资委)、市公安局在此轮“三定”中带头进行内部科室精简整合,财政局精简比例达到30 %,取得了积极的成效。

四、严格执行政策规定,规范核定领导职数

在此轮“三定”中,严格遵循省政府251号、252号令,严肃机构编制纪律,严把职数审核审批关。根据部门职能配置和人员编制规模,从严规范核定领导职数,一般设领导职数23名,工作任务较重、人员编制较多的部门可增加一名副职。对照省政府251号令要求,对领导职数超配的相应调减,核减了经信、国土、住建、城管等6个任务较重的政府工作部门领导职数。根据有关规定全面调整设置纪检监察派驻派出机构,对相关职数在“三定”中予以明确。

五、行政职能收归机关,同步推进行政类事业单位改革

结合政府机构改革,着力推进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通过认真梳理职能,将市发改委所属水库移民局、市水利局所属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市住建委所属建工局、建材局、市编办所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等所承担行政职能收回机关,撤销原事业单位,作为部门内部科室设置、或与相关内设机构整合设置,推动我市行政类事业单位改革迈出了坚实的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