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编办、国务院法制办的改革试点要求,参考南通做法,结合实际,启东市明确了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工作“1223”的初步框架:
明确“一个主体”:即整合组建市行政审批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与市政务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主要承担集中审批职责,市行政审批局启用行政审批专用章,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
集中“两大领域”:即集中“投资建设”和“市场准入”两大领域的审批事项。
优化“两个流程”:一是优化审批服务流程,推行“一窗式受理、一站式审批”模式,对企业登记、企业投资、建设工程等涉及多个部门的审批事项,全面推行并联审批,重点解决审批时间长和盖章多、收费多、中介多、材料多“一长四多”等突出问题,提高审批效率。二是优化监督管理流程,行政管理部门制订行业发展政策、明确监管标准、监管程序,列出监管目录清单和追责清单,制定监管工作流程。
建立“三个体系”:一是建设阳光透明的政务服务体系,推进“互联网+政务”,建立统一的行政审批网络平台。二是建设权威高效的综合执法体系,在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的同时,积极开展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着力解决权责交叉、多头执法问题。三是建设科学有效的监督管理体系,加快构建行政监管、信用管理、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公众参与的综合监管体系,把该管的事情管住管好。
会议由启东市人民政府市长委托市政府办主任唐海兵主持,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编办主任张海荣做了工作部署。市纪委、人社局、文广新局、发改委、财政局、环保局、住建局、交通局等23家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出席会议。(王莹莹、沈峻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