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政放权是新时期全面深化改革和依法治国的重要抓手,是全面转变政府职能的突破口。巢湖市把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作为改革的“先手棋”,通过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事项、推行权责清单制度、推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等一系列改革举措,极大地释放了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保障了市场发挥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带动了经济社会领域的各项改革。
一是主动衔接取消下放事项,规范改进行政审批管理。为做好国务院、省、合肥市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衔接,巢湖市各相关部门通过主动对接、制定衔接方案、完善审批流程、及时向社会公布等措施,做到了下放事项接得住、取消事项不保留。截止目前,各部门已承接上级下放审批事项共计82项,对应取消审批事项32项,全市行政审批事项由221项减少到132项,精简率为40%,实现了行政审批“大瘦身”,有效地释放了经济社会发展活力。
二是深化清单制度建设,推进清单落地生效。按照“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和“一切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原则,巢湖市大力推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通过集中论证、专家评审、征求意见,确定权力事项1460项,其中行政审批事项132项、行政处罚844项、行政征收26项、行政给付16项、行政奖励0项、行政强制87项、行政确认63项、行政裁决4项、行政规划21项、其他权力267项。同步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权力运行流程图、行政权力风险点情况表等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规范权力运行,提高行政效能,市场活力进一步显现。
三是扎实开展市场主体“先照后证”试点,推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完善市场准入制度,优化市场营商环境,巢湖市作为全省市场主体登记“先照后证”改革2个试点市之一,先行先试,确定保留“外商投资企业审批”等20项前置审批项目,其余“农(林)种子生产、经营”等118项作为前置改后置试点改革项目,截止目前,共登记前置改后置企业729户。与此同时,进一步强化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建立科学的抽查、责任追溯、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等相关制度,建立健全高效有序的市场监管体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有效履行职责,避免管理缺位,防止“一放就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