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控领导职数增加,严禁超职数配备干部,是贯彻落实国务院“控编减编”的重要内容之一。丰县编办严把“三关”控职数。
首先,把好“核定关”。坚决按照机构编制管理条例及省、市编办的有关要求核定领导职数。组织、人社部门必须以机构编制部门印发的“三定”方案为法定依据配备领导。新组建部门将综合设置部门内设机构,严格控制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其次,把好“管理关”。及时更新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建立健全单位领导职数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便于各部门查阅领导职数的核定情况,也为组织人社部门调配干部提供第一手可靠资料。
再次,把好“督查关”。强化对“三定”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定期或不定期对政府各部门落实“三定”规定情况进行评估和监督检查,切实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明确规定,凡未经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领导岗位,组织、人社部门一律不予配备干部;凡未经组织、人社部门批准,单位自行任命的领导干部一律不予承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