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山东省泰安市编办认真把握严控机构编制总基调,转变管理理念,创新制度机制,强力推动机构编制网上实名制管理,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取得新成效。
健全制度,建立网上实名制登记薄。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下发《关于全面推行机构编制网上实名制登记管理制度的通知》,明确网上实名制登记管理的重 要意义、工作要求、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等,为全市全面推开打下坚实基础。以2014年机构人员编制核查为基础,依托机构编制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全市各 级机关事业单位“网上实名制登记簿”。
规范流程,全面推开网上业务办理。探索建立以工作流程上网、审核审批上网、登记信息上网为内容的“三上网”工作规范,强化日常管理,实行动态调 整、实时监控。各县市区编办、市直各部门依托信息系统办理用编进人计划申报、增员入编、减员出编等机构编制业务,机构编制部门通过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审核、审批。目前,业务档案实现了电子化存储,人员编制核减实现网上提报、即时办结,新进人员落实编制实名制业务调整为网上报审、一次性办结,规范化程度和工作 效率大幅度提升。
健全机制,加强实名制信息数据管理。构建实名制管理长效机制,印发《泰安市机构编制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办法》,确保实时更新、真实准确。文件 明确规定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领导职数发生变化时,同级编办应于正式发文10个工作日内更新相关数据;增人入编、减人出编,要在人员录用、调配、退休 等手续办结的10个工作日内,通过系统办理审核入库业务;实名制数据库内的人员信息关键指标发生变化的,要于10个工作日内通过网上业务办理,报同级编办 审核修改。同时,按照“谁主管、谁维护”的原则,实行专用计算机IP锁定,并将信息系统用户划分为五类权限用户,明确信息维护责任。管理办法实施以来,共更新机构和人员信息700余条次。
全面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规定,各级各部门、单位增加人员,办理入编手续后,除涉密单位和人员,要在本部门单位内部予以张榜公示,自觉接受 社会监督。公示结束后,要将公示图片上传到信息系统,以存档备查。在此基础上,经机构编制部门保密审查、数据核实后,定期将实名制信息统一面向社会进行公示,确保社会各界对机构编制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取得了良好社会反响。目前,市、县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已经全部通过同级编办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
信息来源:中央机构编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