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宁波宁海县编办注重转变登记管理工作中“重登记轻监管”局面,紧扣“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强化措施,打开事业单位监管新局面。
一、事前开展现场核查。该办对新设立的事业单位,一律进行现场核查,主要是了解掌握事业单位的住所情况、开办资金、经费来源、人员编制、从业人数和业务范围等登记信息,对弄虚作假等情况,一律不予受理登记业务。
二、事中进行考核指导。强化事业单位法人对《条例》、《实施细则》等登记管理政策法规的学习宣传,开辟“宁海县事业单位法人学习网”专栏,要求 法定代表人进行专题学习,修满学分后方可进行登记。同时通过发放手册、发送短信、建立微信公众账号等方式加强政策宣传,对事业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登记变更事项进行业务指导。
三、事后实施专项督查。每季度开展一次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专项监督检查,会同相关职能科室对新设立事业单位的法人登记、履职履责等情况进行上门核查,对违反《条例》行为作出相应的处理,督促事业单位抓好整改落实,并纳入机构编制目标考核内容中。(叶宇峰)
信息来源:中央机构编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