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与行政审批相关的中介机构和服务单位监管,引导行业自律,不断提高中介服务质量,减少中介服务时限,规范中介服务收费,促进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进一步缩短行政审批周期,提升行政审批服务效能。近日,江苏南通通州区以区政府名义印发了《关于加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按照依法界定、厘清事项,明晰职责、强化监管,市场优先、有序竞争的原则,明确了中介服务机构监督管理的重点在于厘清中介服务功能、加强收费监管、提高服务质量。
为确保中介服务机构监督管理工作取得实效,《意见》对政府各职能部门的职责进行了明确。区政府法制办对各行业监管部门梳理的中介服务项目进行全面审核,并编制全区中介服务项目目录清单;区发展改革委对中介服务收费进行清理和规范,建立收费目录清单;各行业监管部门根据《行政许可法》有关资质、资格管理规定,确立“非禁即入”的市场准入原则,制定本行业中介服务机构监督管理制度及执业考评办法;建立中介服务网上告知机制,中介服务合同签订后,由中介服务机构通过网络平台及时告知相关行业监管部门,行业监管部门要加强对中介服务机构的业务指导,及时采集中介机构的相关信息,建立举报投诉制度,做好信用信息的分类评定工作;区民政局做好中介服务机构成立行业协会的登记指导服务工作。
为切实做好中介服务机构监督管理工作,《意见》还明确提出要采取清理中介服务项目、规范中介服务收费行为、营造开放市场环境、完善行业监督制度、强化中介服务过程控制、健全信用管理机制、引导中介行业自律等七项监督措施。(江苏南通通州区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