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试水商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访问次数: 807                        发布时间:2016-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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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蚌埠市商务局获悉,国家商务部、中央编办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商务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确定在全国10个城市开展商务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蚌埠市名列其中,也是我省唯一试点市。

  此次执法体制改革试点,旨在解决商务领域内监管职责分散、执法力量薄弱、保障条件匮乏,尤其是一些民生领域执法缺位、不到位等问题。

  蚌埠市试点的主要任务是:梳理执法职责,纵向理顺省、市、县三级执法职责,横向理清与有关部门职责边界;整合执法职能,探索有效执法模式;规范执法行为,优化执法流程,细化执法标准;加强执法协作,建立部门间监管执法信息共享、案情通报制度。

  在具体工作中,蚌埠市商务部门将结合商务执法实际,重点对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拍卖、典当、商业特许经营、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等领域开展综合行政执法。

 

    信息来源:中安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