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各级国家机关同人大代表的联系、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是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内在要求。省高院、省检察院不断健全机制、创新方式、拓展范围,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代表联络工作。
“不沟通不办理、不满意不答复”
——提高建议办理质效
“既是研讨会,也是办理代表建议的一次沟通会。 ”陈红枫代表告诉记者,在今年2月份举行的省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上,她提出了《关于推进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建议》,会后交由省检察院办理。此后近3个月的时间里,省检察院有关处室多次与她面对面沟通交流,充分了解提出建议的现实背景,并结合检察职能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问题的思路。“召开研讨会、座谈会听取各方意见建议,也能拓宽思路,把建议办理得更好。 ”陈红枫说,对于这种办理代表建议的工作方式,她的满意度也在不断提高。
和陈红枫有着类似感受的代表不在少数。近年来,省高院、省检察院办理代表意见的满意率一直保持在100%。 “不沟通不办理、不满意不答复”,已经成为省“两院”办理代表建议必须坚持的一项原则。
不仅如此,省“两院”还将落实好代表建议作为把握群众司法需求、加强改进本职工作的有效手段,不断增强司法公信力、提升群众满意度。省高院开辟了办理代表建议和关注事项的“绿色通道”,还努力克服“最满意的答复和最不满意的落实”同在的现象,加大办理落实工作的力度。省检察院不仅及时向代表和相关部门书面反馈办理结果,还定期开展评估和跟踪回访,努力实现由答复满意向结果满意转变。通过省“两院”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一批对改革发展稳定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有较大影响的现实问题,切实得到解决。
创新平台深度联络
——保障代表依法履职
登录手机微信,看一看省高院特约监督员微信群里的通知,聊一聊特约监督员们共同关注的话题,对于省人大代表、省高院特约监督员凌宁来说,已经成为一种习惯。
“这种依托新媒体的沟通方式,既能把法院的工作信息及时传达给代表,也能把基层代表的心声反馈给法院,为代表们广泛参与、有效监督和更好地支持人民法院工作创造了条件、提供了平台。 ”凌宁表示。
依靠新媒体密切与人大代表的沟通联系,仅仅是省高院加强与人大代表深度联络的载体之一。近年来,省高院在积极办理代表建议的同时,进一步拓宽渠道、创新形式,抓细抓好日常联络活动。在全省法院推行“全面登门拜访”“全面跨区视察”“全面纳入考核”“全面创新模式”“全面回应关切”的工作做法,切实增进了沟通联络效果。
去年10月份省人大常委会、省高院共同组织13位人大代表在宣城开展的“人大代表法院行”视察活动中,代表们就加强法官队伍建设、提高司法公正、坚持司法为民、提高司法保障、加大司法宣传、全面提升司法基础等6方面提出了25个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省高院据此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作为国家机关,“两院”同人大代表的联系,必须有必要的制度加以规范和保障。在全国检察机关率先建立人大代表约见检察长制度,在全省部署开展以“五级人大代表走进检察机关”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探索开展以千名代表委员旁听百场观摩庭、邀请千名代表委员走进百个检察院为内容的“双千双百”活动……省检察院着眼于消除检察机关的“神秘感”,注重创新形式载体、丰富活动内容,使代表联络的途径更顺畅、内容更广泛、成效更明显。
回应关切改进工作
——提升司法保障能力
去年底,省高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涉及企业财产保全工作的意见》,其中提出“严格审查财产保全担保”的要求,正是吸纳了省人大代表汪锡文在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相关建议。 “对代表提出的建议认真研究、积极采纳,值得点赞。 ”汪锡文代表对此表示。
“办理是过程、落实是目的。 ”省高院副院长石德和表示,他们认真研究代表普遍关心的法院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等热点重点问题,积极采纳合理意见建议,以推动法院工作科学发展,切实发挥司法服务保障作用。
实践证明,“两院”加强同人大代表的联系,使人大代表真正成为党和国家机关与人民群众之间的桥梁纽带,有利于通过人大代表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凝聚民力,有利于促进“两院”改进工作和提高工作水平。
2013年以来,省检察院针对“人大代表约见检察长”提出的意见建议,研究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安徽检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等多个文件,有力强化了相关工作的指导推进力度。去年,省高院针对人大代表关心的“调转促”问题,组织专人在充分调研、认真研判的基础上,出台了《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为调结构转方式促升级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全力保障了省委“加快调结构转方式促升级行动计划”的实施。
“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主体,肩负着代表人民监督司法工作的法定职责。 ”在省检察院副检察长高宗祥看来,必须不断增强接受人大监督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紧紧依靠代表监督支持,加强改进各项检察工作、增强国家机关的生机和活力。
信息来源:中安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