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实行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息“双公示”

访问次数: 954                        发布时间:2016-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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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安在线讯 据池州日报报道,近日,记者从池州市发改委获悉,根据《安徽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徽省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为加快推进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程,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不断提升行政管理透明度和政府公信力,结合我市实际,我市实行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息双公示

  据介绍,各地各有关部门依据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权责清单目录,公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的基本内容。61开始,市直有关部门作出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本部门信息公开网和市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内将作出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按照公示数据格式要求提供给市发改委。市发改委在接收相关信用信息后3个工作日内提供给省信用办。

  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公示工作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对提高全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该项工作启动后,将极大促进我市信用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上新台阶,为我市创建设全国文明城市作出新贡献。

 

    信息来源:中安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