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编办函〔2016〕115号
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省级公共服务事项和中介服务事项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皖政办〔2016〕34号),为建立完善工作机制,有序推进公共服务事项和中介服务事项清理规范工作,请各单位于
附件:公共服务中介服务事项清理规范单位联络信息表
(联系人:姚顺 座机/传真:62602936)
安徽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附件
公共服务中介服务事项清理规范单位联络信息表
单位名称 |
专项工作 |
分管领导 |
牵头处室 |
处室负责人 |
电话 |
联络员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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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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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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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联络信息按专项工作分别填报,电话栏需填办公电话及手机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