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16年度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考核工作工作的通知》(阜编办〔2017〕1号)精神,近期界首市编办对照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评分标准,扎实开展了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自评工作。
2016年,界首市编办认真贯彻落实《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国务院第486号令)、《安徽省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规定》(省政府第251号令)、《安徽省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规定》(省政府第252号令)等机构编制管理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精神,坚持“按政策办事、按规矩办事、按程序办事”,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统一管理和集体研究制度;扎实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现巡察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深化市场监管体制改革,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了基层市场监管体系,推动了执法重心下移;全面完成了市、乡两级公共服务事项和市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事项清理规范工作,并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