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金安区编办认真开展法院检察院机构编制上划省级统一管理相关工作

访问次数: 5191                        发布时间:2017-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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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编办、省委政法委、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省以下法院检察院机构编制移交工作的通知》(皖编办〔2017193号)精神及工作部署,六安市金安区编办认真学习领会省级相关文件精神,积极参加业务培训,明确了职责分工和工作措施,对照相关机构编制文件,认真开展法院检察院机构编制上划省级统一管理相关工作,确保上划工作顺利开展。

一是同步进行,协同配合。该办与区法院、检察院相关业务经办人员同时对上划的机构编制信息整理汇总,避免信息遗漏有误。
   
二是严格把关,核实信息。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通过认真梳理历年来的相关机构编制核定文件,对机构编制信息进行严格把关,确保上划的机构编制信息真实准确。通过查阅各种编制文件和实地调研认真梳理核对做到“三个清楚”。一是机构清楚,即内设机构、派出机构的机构个数清楚、机构级别清楚。二是人员编制清楚,即编制数清楚、实有人数清楚。三是领导职数清楚,即副科级以上领导职数和具体配备情况清楚。

目前,相关金安区法院检察院机构编制移交的情况报告已上报市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