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部署开展公证体制改革 年底前全部改为事业体制

访问次数: 5355                        发布时间:2017-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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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913日至14日在合肥召开的全省公证工作会议上获悉,我省部署开展公证体制改革,明确了改革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年底前,现有行政体制公证机构全部转为事业体制;创新优化事业体制公证机构体制机制,推进合作制公证机构试点。

  目前,我省现有公证机构84家,其中行政体制公证机构13家。根据改革方案,原为司法行政机关内设科室或原为独立行政单位的公证机构,设为事业单位;行政体制公证机构改为事业体制时,原有行政编制通过置换的方式核拨事业编制,原使用的行政编制由编制管理部门收回统筹使用,其中政法专项编制将统筹用于加强司法行政系统重点急需领域工作力量。

  据了解,改制后的公证机构要坚持公益性、非营利性事业法人的属性,深化公证机构内部运行机制改革,保障其依法决策,独立自主办理业务并承担责任。建立健全符合公证业发展需求的编制管理制度,对划入公益二类的公证机构实行备案制。具备条件的公证机构实行企业化财务管理制度。

  合作制公证机构是创新公证组织形式的有益探索。在本次公证体制改革中,我省将结合实际制订合作制公证机构试点方案,坚持高标准、高起点,严把合作制公证机构设立关,建立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按市场规律和自律机制运行的公证机构,进一步增强公证工作活力。(记者李晓群)

 

    信息来源:中安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