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做好“服务、梳理、管控、协同”四篇文章推进“三定”规定修订工作

访问次数: 1214        作者: ahjgbzw                发布时间:2018-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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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顺利推进县政府部门“三定”规定修订工作,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编办始终把“三定”工作作为落实政府职能转变机构改革的重要内容和中心环节,结合工作实际,扎实做好了“服务、梳理、管控、协同”四篇文章,稳步推进政府部门“三定”修订工作。

  一是做好“服务”文章。加强部门培训指导力度,分批次召集部门分管副职和机关人员开展培训,提高相关人员拟定“三定”规定草案的理论基础。为确保修订工作“准确定位、工作到位、不越位,更不缺位”,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深入部门调研,了解部门机构运行情况及对修订“三定”规定的意见建议,热情答疑解惑,积极解决职责交叉和监管空白问题,耐心讲解上级有关严控机构编制的精神,赢得部门对三定修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二是做好“梳理”文章。认真梳理部门三定修订涉及的参考文档资料,全面整理了2010年以来相关部门全部机构编制调整文件和机构沿革资料,搜集汇总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以来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取消、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准确掌握了相关部门的行政权力事项和部门职责边界等权责清单信息,并按照部门装订成册,做到审核人员对负责部门心中有数。

  三是做好“管控”文章。严格按照《山东省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坚持内涵式改革,严控机构编制,严控总量,优化结构,确保部门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原则上“只减不增”。结合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优化调整内部执法职责,对未纳入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部门集中部门行政执法权;结合推进放管服改革,集中部门行政许可权;结合首轮部门机构编制评估工作情况,进一步优化部门内设机构设置,归并职责相近、任务不饱满、职能弱化的内设机构,重点加强承担部门主责主业的内设机构;科学调配编制资源,在现有总量内调整优化部门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重点加强业务科室和事中事后监管机构工作力量。

  四是做好“协同”文章。把“三定”规定修订工作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及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等衔接起来,做到与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及公共服务清单等“四张清单”有机结合,在确保内设机构职责严格限定在部门职责范围以内的同时,要求部门对增加、减少及表述不一致的事项逐一提供法律法规规章依据,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形成部门“三定”规定修订工作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良性互动,切实解决部门职责交叉、推诿扯皮、政府事权边界不清晰等问题,进一步巩固深化“放管服”改革。

 

    信息来源:中国机构编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