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完成县乡村三级统一的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市级统筹工作

访问次数: 1367        作者: ahjgbzw                发布时间:2018-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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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省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部署和省编办工作安排,滁州市编办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开展了县乡村三级统一的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编审工作。经市级统筹,县乡村三级统一的公共服务事项共592项,其中:县级561项、乡级131项、村级100项,县乡共有111项、乡村共有86项、县乡村共有71项。

一是充分发挥市级业务指导部门职能作用。为确保统一的公共服务事项统一规范、管用有效,该市编办印发通知,要求市级部门充分发挥业务指导部门职能作用,以市级公共服务清单为蓝本,明确市级提供的公共服务事项,县乡村是否需要提供相同服务或提供核实转报、培育、推荐等关联服务。市直各有关部门积极履职尽责,认真研究上报,为统一的公共服务事项上下衔接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是充分发挥县级业务主管部门职能作用。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压紧压实县级业务主管部门作为县乡村三级统一的公共服务事项编审工作的主体责任。县直各有关部门主动作为、勇于担当,在县乡两级公共服务清单制度建设的基础上,一方面,认真梳理上报本部门依申请类公共服务事项,另一方面,认真统筹研究本系统涉及乡级和村级的服务事项,协调推进工作落实。

三是充分发挥市县机构编制部门统筹作用。为保证县乡村三级统一的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梳理报送质量,该市编办在前期公共服务清单制度建设工作全覆盖和统一规范的基础上,持续加大工作力度,再次从各县(市、区)编办各抽调一名从事公共服务清单制度建设的工作人员,利用一周时间,集中办公,合力攻坚,全力开展市级统筹工作。(滁州市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