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济宁市组织开展高新区管理体制改革情况专题学习调研

访问次数: 1967        作者: ahjgbzw                发布时间:2018-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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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切实发挥高新区作为改革开放“试验田”和创业创新“主战场”的示范带头作用,加快推动全市新旧动能转换,近期,山东省济宁市编办、济宁高新区管委会会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部门,赴济南、合肥、武汉、成都、昆明五地,专题学习调研高新区管理体制改革情况。

  调研采取实地考察、座谈交流等方式进行。调研组重点围绕明确职责权限、优化组织架构、理顺条块关系、创新人员编制管理、健全考评分配机制等方面,深入学习先进经验做法,认真收集有关文件资料,全面分析改革难点障碍。通过学习调研,进一步认清了自身差距,理清了工作思路,同时也获得了启示:

  一是高新区功能应定位为自主创新。立足高新区发挥推动产业发展、引领区域经济增长的重要作用,牢固树立创新区、示范区、先行区的指导思想,以“鼓励冒险、宽容失败、激励创新、崇尚成功”的精神,建立精简、高效、创新、灵活、务实的体制机制,推动高新区再次突破发展。

  二是高新区行政权力应瞄准服务发展。高新区要采用“小政府、大社会”的运行模式,突出机构和人员精简的特点,提升行政服务效率。高新区承接市直部门下放的权力事项,应根据实际情况,以“点菜”为主,分批分次承接;对暂不具备条件的,待条件成熟后再行承接。权力下放要建立合理机制,市直部门(单位)不得随意下放。

  三是高新区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应独立自主。高新区机构设置上,要坚持“大部制”改革方向,并将设置权限合理下放至高新区;在编制管理上,应打破编制“束缚”,全面推行员额制或聘用制管理。

  四是高新区人员管理应人岗相适。高新区招聘进人要根据实际需求,注重人员与岗位的匹配度。在具体使用中强化岗位业绩考核,建立末尾淘汰、重新选岗、降档降级等制度,形成“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

  五是高新区考核方向应突出特色。对高新区的考核要重点突出经济和创新发展指标,在结果运用上与县(市、区)区别对待。高新区内部考核应充分运用KPI考核方式,实现由“主观评价”向“量化考评”转变。

  六是高新区薪酬体系应体现优绩优酬。高新区应设置多档薪资级别,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资待遇,同时建立工资年增长机制,以薪资级别的晋升弥补职级“天花板”的问题。通过将绩效工资与岗位职责、任务难度、考核结果等指标有机结合,让多干者多得、干好者多得,不断激发工作人员干事创业积极性。

  下一步,该市编办将在对各县(市、区)省级经济开发区和工业园区进行专项调研的基础上,结合赴外地高新区学习调研成果,谋划拟定创新开发区(包括高新区、经济发开区、工业园区)体制机制的具体办法措施,提交市委、市政府研究决策,不断激发各类开发区发展活力,加快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为开发区实现“筑巢引凤”“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提供重要保障。

 

    信息来源:中国机构编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