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将"林长制"写入地方法规 实现16地市林长制全覆盖

访问次数: 778        作者: ahjgbzw                发布时间:2018-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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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安在线、安徽文明网、中安新闻客户端讯 安徽是南方集体林区重点省份,据2014年清查成果,全省林地面积449.33万公顷,森林覆盖率28.65%,位居全国第18位,森林面积395.85万公顷。

虽然近年来相继实施千万亩森林增长工程和林业增绿增效行动,但总体上看,全省森林资源总量不足、分布不均、质量不优、效益不高的问题,仍比较突出,与建设绿色江淮美好家园、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期待都还有明显的差距。

为稳妥推进林长制改革,安徽省决定在合肥、安庆、宣城三市先行试点,并鼓励其他地方积极探索。2017年9月该省正式出台《关于建立林长制的意见》,明确提出2018年在全省推开,建立省、市、县、乡、村五级林长制体系。

  25474名各级林长共同参与林业生态建设

建立林长制,就是要从根本上补齐全省生态文明建设的短板,把生态保护发展的责任真正落实到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通过建立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运行高效的森林资源保护发展机制,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林业生态建设的格局。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安徽省共设立各级林长25474名,其中省市县总林长457名,市级林长193名,县级林长1440名,乡级林长5855名,村级林长17529名,比3月20日增加223名,其中市县两级增加142名,乡村两级增加81名。

我省将林长制写入地方法规

去年安徽省人大相继审议通过《安徽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和新修订的《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明文规定:“森林资源保护实行林长制”“建立省、市、县、乡、村”五级林长制。条例明确省级总林长、省级副总林长、省级林长会议成员,设立省级林长制办公室。21家省级林长会议成员单位都承担有具体职责。各地市主动对标对表,建立相应的林长组织体系,党政一把手作为总林长,带头调研谋划,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同时,省委常委会把推行林长制列入年度工作要点,省政府把全面推行林长制写入了政府工作报告,并纳入年度和季度重点工作调度内容。合肥、安庆、宣城3市精心试点,在全省先行出台林长制工作方案。目前全省16个市、99个县(市、区)出台林长制工作方案。

  到2021年安徽将完成人工造林300万亩

推行林长制,是安徽省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战略思想的创新举措。

根据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建立林长制的意见》,各级林长职责明确,承担着加强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全面禁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全面加强湿地、野生动植物资源和古树名木保护,加大生态功能区、生态脆弱区的森林生态系统修复力、推进城乡造林绿化。深入推进森林城市、森林村庄、森林长廊和园林绿化建设。实施长江、淮河、新安江流域防护林,皖南和皖西山区退耕还林、江淮分水岭地区绿化、平原地区农田林网、石质山地造林、矿山复绿等重点林业生态工程。

提升森林质量。深化集体林权制度和国有林场改革。全面推进森林抚育经营管理。实习商品林集约经营,加快培育速生丰产、大径级和珍贵树种用材林,积极建设国家储备林,着力发展特色经济林、木本油料林、苗木花卉、林下经济、森林旅游康养和林产品精深加工,推进林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助力脱贫攻坚,促进农民致富。

阶段性目标是到2021年,全省完成人工造林300万亩,封山育林300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31%以上。全省森林蓄积量达到2.8亿立方米以上,林业总产值达到5000亿元以上。(记者 顾继月 夏雨晴 实习生 解修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