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马鞍山市下发《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取消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马政〔2018〕18号),对应取消3项市级行政许可事项。近年来,我市在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过程中,始终将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作为改革关键举措,积极贯彻落实上级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要求,持续精简行政审批事项。
此次国务院下发通知,决定取消40项国务院部门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和1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我省省级对应取消15项。我市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文件要求,积极做好衔接落实工作,市编办牵头对我市行政审批目录进行了梳理和比对,在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基础上,以市政府名义发文贯彻落实,并对涉及的事项一律全部取消,绝不梗阻,同时要求审批部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避免一放了之,努力打造最优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