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编办把握“细、严、优”推动事业单位注销登记实现新突破

访问次数: 2775        作者: ahjgbzw                发布时间:2018-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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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济南市编办积极探索、主动破解事业单位注销登记难问题,2013年制定了《济南市事业单位注销登记办法(试行)》,近年来不断推进事业单位注销登记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并取得一定成效,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的支撑保障。

  一是细分类,找准突破口。全面梳理市属已撤销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情况,并将核对出已撤销未注销的事业单位法人进行明确分类,有撤销建制的;单位整合的;划转为行政机关或转企的及其他情况。针对上述情况逐一核查,因地制宜合理制定解决方案,重点对有明确主管部门或承接单位的法人单位,结合历史沿革摸清现状和问题产生的原因,分类指导办理注销登记,有效提高工作效率。如,已完成单位清算报告的,要求限时办理;未完成清算报告的,及时指导进行清算;注销登记材料不齐全的,启用简易程序及时补正。

  二是严监管,把握关键点。制发《关于尽快完成所属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的函》,对法人证书废止但未经注销登记的事业单位,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其法人的责任和义务存续,同时,督促提醒相关单位及时办理注销登记。未按规定申请注销登记的,暂缓受理事业单位举办单位的机构编制事项,给予事业单位警告,责令限期补办注销登记手续;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登记,收缴《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印章。

  三是优服务,实现快速办。严格落实好“三个一”制度,即坚持做到“一次性告知”,对注销登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详细告知相关内容,避免“多跑腿”;切实做到“一次办好”,用活容缺受理机制,压缩办理时限,不断简化流程;真正做到“一条线”,即线上线下“一条线”同步交流,牢固树立换位思考意识,采取线上交流指导与现场指导相结合的方式,提高注销登记工作效率。

  截至目前,济南市已完成注销登记的事业单位法人有54个,已经进入清算程序的约50个。下一步,济南市编办将立足实际不断探索创新,指导已进入清算程序的尽早办理注销登记,督促未启动程序的尽快组织清算,进一步推进事业单位注销登记工作常态化建设,促进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科学化、规范化。

 

    信息来源:中国机构编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