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委编办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访问次数: 1263        作者: ahjgbzw                发布时间:2020-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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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建立生态环境统一监管体制。机构改革中,在原市环保局的基础上,整合发改、国土、水利、农业等部门的应对气候变化和减排、监督防止地下水污染、编制水功能区划、排污口设置管理、流域水环境保护、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等职责,组建市生态环境局,强化生态环境工作的综合统筹协调,解决了生态环境职能交叉重叠、政出多门的问题。同时,强化市生态环境局机关人员力量,行政编制较改革前增加113%。

    二是建立生态环境保护垂直管理体制。推进实施市生态环境“垂改”,市生态环境局实行以省生态环境厅为主的双重管理体制,仍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同时将县区、园区环保局上划,改为市生态环境的分局,县区环保系统事业单位全部上划到市,明确了生态环境质量属地责任,构建了条块结合、各司其职的管理体制。上划县区、园区43名行政编制和124名事业编制。

    三是实施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调整设置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及其市经开区、慈湖高新区执法大队,将县区生态环境执法队伍上划到市,统一实行全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增加执法队伍20名事业编制,推进生态环境执法重心和执法力量下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