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屯溪区深化清单制度建设 推进机构改革落地见效

访问次数: 2134        作者: ahjgbzw                发布时间:2020-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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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山市屯溪区自2014年建立区镇两级权责清单以来,不断深化建设清单制度,逐步提高清单动态调整和统一规范的要求,在2015、2019年机构改革中,充分发挥了规范部门履职的基础性作用,推动改革落地见效。

    打造权责清单升级版。2014年12月,结合区级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启动区级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工作,并于2015年3月首次公布区级政府权责清单,列入794项行政权力。2015年6月,首次公布镇街权责清单,镇级列入89项,街道列入37项。配套建立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机制,每年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和国务院、省政府权力事项调整情况进行动态调整,持续提升权责清单制度的标准化、时效性和权威性。2018年、2019年,由省级对省市县乡依申请类权力事项进行统一规范,打造权责清单升级版,屯溪区权责清单(2019年本)中,区级列入1417项、镇级列入76项、街道列入29项。在2015年深化市场监督管理体制改革,2016年推进旅游市场综合执法体制改革、2017年城管执法体制改革中,均通过权责清单的方式,明确事权下划,明晰权力归属。2019年8月,屯溪区积极参与黄山市委编办开展的县级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事项统一规范试点工作,对发改、住建、城管、税务、财务、人防、地震等部门的事项进行比对、梳理、规范,并根据市统一规范目录,对21个区级部门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事项进行梳理,规范行政处罚1050项、行政强制47项。

    优化清单制度体系。2016年,屯溪区作为省试点区县探索公共服务清单建设,并在此基础上,于2017年建立区镇公共服务清单和区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2019年12月,公布公共服务清单(2019年本),其中区级765项、镇级184项、街道135项;公布区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2019年本),保留49项,取消3项,规范12项。2019年,由区委编办、区数据资源管理局(政务服务管理局)对依申请类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建立全新的区镇村三级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截至目前,省市县乡村五级清单制度体系基本形成,在规范政府权力运行、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