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机构编制法治建设稳打稳扎见成效

访问次数: 7852        作者: ahjgbzw                发布时间:2020-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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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宁国市委编办坚持法治思维和问题导向,严格按程序、按制度、按政策办事,不断建立健全相关的政策规定,推进了全市机构编制法治建设工作稳打稳扎,机构编制管理取得较为明显的成效。

    一是以省府“两令”为总依据,推进日常工作法治建设进程。自省政府修订通过《安徽省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规定》(省政府第251号令)、《安徽省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规定》(省政府第252号令)以来,宁国市机构编制日常工作就以“两令”为总依据和基本遵循,严格执行“两令”的各项条款,在机构设置上,秉持“撤一建一”原则,在编制核定上,做到从严控制、有增有减。同时,根据各单位编制规模,严格核定部门领导职数、内设机构个数及领导职数。真正将“两令”落到机构编制日常工作之中,实现了机构编制管理的刚性约束。

    二是以“三定”规定为牛鼻子,把握机构改革法治建设方向。2015年,会同各部门在对行政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工作职能、内设机构、人员编制等进行全面系统的梳理、审核、厘清的基础上,对全市所有的机关事业单位重新进行了“三定”,并以正式文件印发,为各级各单位履行职能、开展工作提供了可靠依据,这也是宁国市机构编制法治建设的一项重要成果。在2019年市级机构改革部门“三定”工作中,突出法治思维,严格坚守机构设置限额、编制总量、领导职数“三不超”底线,切实理顺职责关系,充分运用权责清单建设成果,在“三定”规定中明确部门承担的主要权责事项、服务事项及相应制定的事中事后监管细则。共完成了全市37个党政机构、4个市委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三定”规定(或机构编制调整事项方案)制定工作,强化了机构编制管理的刚性约束。

    三是以“四个办法”为基准线,把握人员流动规范操作程序。早在2012年,宁国市就制定出台了《关于切实加强和规范机构编制管理的若干意见》,从统一领导、规范程序、加强督查等方面为机构编制管理、审批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指导依据。在人员流动管理方面,容易出现受到外界因素影响和干扰,为此,宁国市针对调动、选调、借用、聘用不同类型的人员情况制定出台一系列政策办法,比如:《宁国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管理暂行办法》为各类人员调动提供操作依据,《宁国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选聘)公务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实现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逢调必考,《关于进一步规范借用工作人员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规范了借用人员程序和管理,《宁国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使各单位自聘人员工作步入法治化轨道。

    四是以“3+2”清单为着力点,规范权力运行强化制度建设。近年来,宁国市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国务院、省、市政府调整权力事项等情况和“放管服”改革工作需要,持续做好清单制度建设,权力运行进一步规范。2019年我市本级梳理行政权力1561项,其中行政许可165项。行政职权全部纳入清单管理监督,全面实现“清单之外无职权”、“法定职权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和“有权必有责”。实现了权责清单与“三定”规定有机衔接,厘清部门职责边界,优化部门职责关系,规范和约束行政机关履职行为。推进权力事项和服务事项进驻政务服务中心,优化权力运行流程,缩短办理时限,提高办理效率。(刘韩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