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安徽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发出《关于表彰安徽省文明城市(城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的通报》,省委编办被授予“第十二届安徽省文明单位”称号。这是我办继获评“第十一届安徽省文明单位”、“省直文明单位”后再获殊荣。
近年来,省委编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把精神文明建设作为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增强干部凝聚力和干事创业精气神的有力抓手,高起点定位、高标准要求、高效率推进、高质量落实,精神文明建设各项工作成果显著。
省委编办将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发挥表率作用,提高工作站位,提升工作标杆,创新工作载体,在加强理论武装、推动道德建设和强化履职尽责等方面持续发力,扎实推进新时代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努力开创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新局面,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建设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安徽作出新的更大贡献。(机关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