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东县委编办“三箭齐发、靶向用力”稳慎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进程

访问次数: 5792        作者: ahjgbzw                发布时间:2020-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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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8月5起施行的《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机构编制制度体系建设立柱架梁,为机构编制工作提供基本遵循,同时也为推动机构编制法定化提供了一套基本规矩、基本程序。

    安徽合肥肥东县委编办深刻把握党的机构、办事机构、参谋助手的角色定位,严格落实《条例》有关机构编制法定化的要求,遵循机构编制工作“四项基本原则”、聚焦党管机构编制程序的动议、论证、审议决定、组织实施四个环节,“三箭齐发、靶向用力”稳慎推动机构编制法定化进程。

    一是“三箭齐发、靶向用力”之学习宣传篇。《条例》是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的“基本法”,学习宣传工作必须跟进跟紧。县委编办历来高度重视法制教育,一是全员发放《条例》和《条例释义》书籍,将大力学习宣传和普及运用《条例》作为长期任务列入年度重点工作日程表,促进学习型机关建设,当前人人学习好、人人宣传好、人人运用好《条例》在编办内部蔚然成风。二是立足于日常机构编制管理、调查研究、监督检查等并充分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多种形式引导和督促各部门各单位认真学习《条例》、自觉遵守《条例》、严格执行《条例》、坚决维护《条例》,让“机构编制就是法制”的理念成为各部门各单位的共同意识。

    二是“三箭齐发、靶向用力”之完善工作制度篇。制度在精不在多、贵在务实管用。肥东县委编办充分认识到依法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迫切性,根据《条例》加快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的要求,以及省市有关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研究出台了《中共肥东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工作规则》、《中共肥东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肥东县机构编制事项动议与论证基本程序(试行)》等具体工作制度,对机构编制管理权限和动议与论证基本程序作出明确、具体规定并随文附《肥东县机构编制事项行文格式规范(参考)》,为推动机构编制管理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三是“三箭齐发、靶向用力”之强化刚性约束篇。强化机构编制刚性约束是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的本质要求,在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实践中,肥东县委编办一是严格贯彻落实《条例》《安徽省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安徽省事业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合肥市机构编制事项动议与论证程序》等有关政策规定,以党政机构改革后重新制定和调整部门(单位)“三定”规定、调整机构编制事项为着力点,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管理各项规定,尤其是机构级别、部门领导职数配备、内设机构领导职数、级别等方面的内容条款。二是依托安徽省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以机构编制和人员信息校核为侧重点,强化机构编制统计数据的分析应用功能,及时排查、校验、纠错。三是严守机构编制纪律“红线”,严格执行县级机构限额、编制总量控制、机构编制管理权限和审核、审批程序,坚决杜绝“三超两乱”现象。四是严格贯彻编制就是法制的要求,用制度来管事,明确机构编制事项一经确定必须严格执行,坚决通过法治手段提升机构编制管理效力和水平。

    在下步工作中,肥东县委编办将按照省市关于机构编制管理和法制化建设的具体工作部署、持续推深机构编制法定化工作进程,以机构编制法定化推动机构编制现代化建设,为保障和服务县域经济社会事业发展、重大民生民心工程提供坚强有力的体制机制和组织保障。(吴晓敏)